先算能贷多少,再去看房
在德国买房,顺序和很多人习惯的相反。
德国的购房合同必须经过公证员签署才生效,而公证当天就产生付款义务。融资还没落实就去签,风险完全在买方这一侧。所以第一步不是看房,是把可用的自有资金、月供承受力和可贷额度算清楚,拿到一份融资确认。
这样做还有个好处:知道自己在什么价格区间里,看房时不会浪费时间,谈价时也有底气——手上有融资确认的买家,在卖方眼里和还没开始问银行的买家不是一回事。
卡住在德华人的通常不是利率
利率当然重要。同一份材料递给不同银行,报价可以差出可观的一截,而 0,3% 的差别在二十年、几十万欧的贷款上累积成几万欧。这一步值得多比几家,而不是默认接受开户行的第一个报价。
但真正让在德华人卡住的,往往是另外三件事:
自有资金要准备多少。 购房附加费用——不动产取得税、公证费、土地登记费、中介费——通常占房价的 9% 到 15%,这部分银行不贷,得自己出。在此之上多数银行还希望您再自付房价的 10% 到 20%。
从中国汇来的首付怎么交代。 父母汇来的钱,银行会要求说明来源。这是德国反洗钱法下的常规要求,但材料不齐会直接卡住审批,而且往往赶不上购房合同的时间表。什么样的证明银行认,提前问清楚比事后补要容易得多。
居留身份怎么影响审批。 会被纳入评估,但不是一票否决。不同银行对蓝卡、工作居留的接受度差别不小——知道哪几家对您这类情况更友好,比挨家碰运气省时间。
有一条规定让长期锁定没那么可怕
签贷款时最重要的决定不是利率高低,是固定利率锁几年。
这里有一条德国法律规定值得记住:固定利率贷款满 10 年之后,借款人有权以六个月的通知期提前解约,不需要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。
所以锁 20 年并不等于把自己捆死 20 年。利率明显下行,您十年后可以解约转贷;利率上行,您继续享受当初锁定的低利率。这条规则让长期锁定几乎变成单向的保护,实际风险比表面上小很多。
自住并打算长期持有的家庭,锁 15 到 20 年通常比较稳妥。
别忘了十年后还有一场
固定利率期结束时,剩余的贷款要重新安排。这一步能省下的钱,经常比当初买房时砍价还多。
但多数人就直接接受原银行寄来的续期报价了——过了十几年,当初办贷款的人早就联系不上,重新比价听起来又麻烦。合同放在我们这里,到期前一年我们会主动提醒,那时候再比一次价,通常很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