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德国开公司,最难的事之一是留人,而工资这条路很快就走到头:您每加一百欧,还要再按法定比例承担一份雇主社保;员工那一百欧要先扣所得税和社保,到手的只是其中一部分。两头各削一刀,中间那部分谁也没拿到。
企业养老金走的是另一条路。德语叫 betriebliche Altersversorgung,简称 bAV,中文也常译作企业补充养老保险。它的机制是:钱在扣税扣社保之前就进了员工名下的养老合同。按 2026 年的额度,年缴保费在法定养老保险缴费上限的 8% 以内免个人所得税、4% 以内免社保——上限是 101.400 欧,也就是每年 8.112 欧免税、4.056 欧免社保。
这份保障建在员工名下,跟着人走。离职、换公司、甚至回国,都有明确的处理办法,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,因为它决定了员工到底把它当成一份福利,还是当成一句听不懂的德语。
这件事,您很可能已经有义务了
《企业养老金法》第 1a 条从 2002 年起给德国每一名员工一项权利:可以要求雇主把未来工资的一部分转成企业养老金,额度最高为法定养老保险缴费上限的 4%。员工提出来,雇主就必须办。
2019 年起还多了一条。只要您因为这笔工资转换而实际少缴了社保,就必须按转换金额的 15% 额外补贴给员工。这一条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签的协议立即适用,对更早签的协议,依同法第 26a 条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——也就是说,现在所有的工资转换协议都已经在适用范围内。
所以这件事不是「要不要做」,而是「等员工来问,还是自己先安排好」。等员工来问,它是一项义务,您还得临时找方案;自己先安排好,它是一份写得清楚的福利,招人的时候能拿出来讲。两者花的是同一笔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