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德国把店面、厂房或者整栋楼买下来,通常是一家企业最大的一笔投入。买下来之后,风险的性质也跟着变了:以前屋顶漏水是房东的事,现在是您的事;以前楼不能用了您搬走,现在是楼不能用了,租金停了,贷款照付。
这份保单保的是楼本身:墙体、屋顶、地板、门窗,以及固定安装在楼里的一切。楼里的机器设备、装修附属和货物存货不归它管,那是公司财险的范围。
要提前知道的是,德国的建筑物保险按用途分成两类,分界线画在商用面积是否达到总使用面积的一半。过了这条线的楼,属于公司楼房险;以居住为主的楼,走私人房屋险。这不是法律划的线,是各家保险公司的承保准则,但在理赔那天它是实打实的。
楼不能用的那几个月,账上会发生什么
《德国民法典》第 536 条规定,租赁物有瑕疵、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时,租客可以相应减免租金;完全不能使用的,租金减到零。这一条对商业租赁同样适用,而且不问失火是谁的责任。
于是一场火之后,现金流是这样的:租金收入归零,贷款月供、地产税和保险费照付,重建期间还要垫清理和施工的钱。楼体本身的损失有保险赔,中间这段时间的窟窿要靠租金损失保障(Mietverlustversicherung)——ERGO 的这一项赔付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租金损失和照付的租赁附加费用,最长 36 个月。它要单独加保,而对贷款买楼的业主来说,它往往比楼体的赔款更能决定这家企业撑不撑得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