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德国注册一家 GmbH,多数人图的是「有限责任」这四个字。这四个字是真的,但它保护的是股东:公司欠了外面的钱,股东最多损失投进去的注册资本,个人财产不受牵连。
它保护的不是法人代表。《有限责任公司法》第 43 条第 1 款要求法人代表在公司事务上尽到「一个正派商人的注意义务」,第 2 款紧接着写: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,对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这项责任没有金额上限,赔的是您个人的全部财产——存款、房子、将来的收入。
而且赔偿请求权握在公司手里,不在外人手里。所以真正把索赔提出来的,通常不是客户或者供应商,而是接手的股东、继任的管理层,或者破产管理人。德国保险业协会(GDV)公布的 2023 年经理责任险数据是:理赔案件 2.200 起,赔付合计 2,16 亿欧元,平均每起 98.182 欧元;协会把案件上升的原因,直接归到当年企业破产数量的增加上。
最要命的一条:要证明自己尽了责的,是您
《股份公司法》第 93 条第 2 款第 2 句写明,管理层是否尽到「一个正派、尽责的经营者的注意义务」发生争议时,举证责任在管理层自己身上。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把这条规则同样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。
于是实际的攻防是这样的:公司只需要说明有损失、而且损失和您的行为有关;至于当时掌握了哪些信息、为什么那样决定、有没有先问过专业意见,全部由您来证明。而这件事通常发生在三四年之后,用德语,靠当年留下的那点文件。
这份保险接的正是这一段。它先由律师判断请求是否成立,不成立的替您挡回去并承担辩护费用,成立的部分在约定的保额内代为赔付。对多数法人代表来说,前半句用得比后半句更早,也更频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