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货交给物流公司的时候,多数人默认「出了事他们赔」。法律上他们确实要赔,但赔的方式和您想的不一样:按重量赔,不按价值赔。
《德国商法典》第 431 条和国际公路货运公约(CMR)第 23 条,把承运人的赔偿上限定在每公斤毛重 8,33 特别提款权(SZR)。按 2026 年 8 月的汇率折算,约合每公斤 9,9 欧元。一托盘手机毛重三百公斤,货值九万欧,出事按法律能拿回来的是不到三千欧。
这不是某家物流公司苛刻,是整个行业的法定规则,写在法条里,各家一样。补上这段差额的办法只有一个:作为货主,按货值给自己的货投一份保单。